明细 | 描述 |
a1谈判响应声明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略) 3、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略)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①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②重大违法记录:(略)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由谈判小组在评审现场查询。A.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
a(略)谈判保证金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 |
a(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②供应商为**企业的视为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属于无效响应。 |
a(略)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略) |
a(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 | 按照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略)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略)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略)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略)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