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截止时间 | (略)年 (略)月 日 时 分前(采购平台为准) |
2.3 | 谈判采购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略)年 (略)月 日 时 分前(采购平台为准) |
3.3 | 报价 | 补充详细要求 |
3.4.1 | 谈判有效期 | (略)天 |
3.5.1 | 谈判担保 | 1、形式: 2、金额: 5、 |
3.7 | 响应文件份数 | 线上流程未涉及 |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 线上流程未涉及 |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 线上流程未涉及 |
4 | 谈判人员要求 |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件,见模板,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
5.4 | 履约担保 |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2、谈判采购文件 2.1 谈判采购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略)
章号 | 名称 |
一 | 谈判邀请书 |
二 | 供应商须知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五 | 技术文件 |
2.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略)
2.3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天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略)
3、响应文件的编制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报价表
5)装运方案
6)供应商信息
7)类似业绩资料
8)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9)商务偏差表
(略))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略))技术偏差表
(略))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略))需外购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略))附表
(2)最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最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信息”应附谈判采购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供应商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中标服务费、增值税等。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设备)或美元、欧元(进口设备)。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谈判响应报价总价中。
3.4 谈判有效期
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略)天。
3.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谈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5 谈判保证金(无)
3.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竞谈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竞谈。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谈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供应商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证明设备及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参数要求的运输设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入服务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A)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填写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供应商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谈判报告,推荐首选及备选成交候选人。
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谈判报告。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谈判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谈判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谈判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供应商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最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略)
(1)供应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略)%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评审办法列有综合评估法、投票法两种方法,由采购人选择使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第一轮清标原则:
1.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1.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1.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5、交期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再进行二轮报价。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
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略))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略))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最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略)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略)分,商务部分满分为(略)分,技术部分满分为(略)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最终评审价低者优先;最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细则根据具体项目制定,以下表1-3供参考。基准价计算方法二选一。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占比(略)%)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审价 | |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为(略)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 |
合计 |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占比(略)%)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5 | 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二 | 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 | (略) | 对响应人生产能力及(略)-(略)年采购设备销售业绩进行评价,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略)分。 |
三 | 财务状况 | (略) | 对响应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略)分。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略) | 无偏差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五 |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略) | 根据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六 | 响应人银行信誉 | 5 | 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合计 | | |
表3: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 (略)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人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的质量管控方案、提供产品性能的技术参数,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
二 | 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 (略)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全面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供应保障手段及交货进度保障措施,组织供应方案、协调配合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
三 | 技术性能主要参数 | (略) | 主要参数(容量、效率、功率曲线等)和性能保证值、质量保证期限等,最优得满分,最低得1分。 |
四 |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略)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技术服务措施进行评价,最优满分,最低得1分。 |
五 |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略) | (略)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同类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完整提供投标产品所有规格且全部合格的得(略)分;不能完整提供所有规格产品的,每提供一份对应投标货物规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略)万千瓦风电项目
红寺堡(略)kV升压站及其送出工程
红寺堡、新庄集(辅控系统)设备
采
购
合
同
采购方:(略)
供货方:
采购方(甲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供货方(乙方):(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备注: |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略)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本体基础就位,其余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略)%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1符合甲方如下特定要求:(略)
2.2符合本合同附件甲方的技术要求:(略)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略)
2.4符合补充协议:(略)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甲方保存;
2.7符合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略)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乙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略)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略)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2】年,以项目并网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产品设计使用寿命【(略)】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略)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略)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甲方监造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甲方便于甲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略)
乙方名称:(略)
乙方统一社会代码:
乙方住所: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乙方联系电话:
4.2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 %预付款。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到货验收付款:(略)
4.4合同实际总价的 %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设备质保金支付前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审批。乙方需同时提供银行质量保函作为质保金申请的依据。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开票前乙方需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4.5.2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略)﹪增值税发票:
甲方名称:(略)
甲方税务登记证号:(略)
甲方地址:(略)
甲方开户行:(略)
甲方账号:(略)
甲方联系电话:(略)
4.6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寄送的发票甲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寄给甲方)
合格证 | 出厂检验报告 | 型式试验报告 | 图纸 |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 发货单 |
邮寄地址:(略)
单位名称:(略)
收 件 人:(略)
联系电话:(略)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略)
5.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 (方式一:(略)
到货地点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5.3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略)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甲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甲方付款延迟,乙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7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货物达到地点及联系人:(略)
收货单位及地址:(略)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且由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乙方需配合甲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甲方驻厂人员使用。甲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甲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甲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乙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甲方驻厂检验及监造,甲方对乙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更换等处理措施。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
7.3开箱检验。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略)日内,乙方、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乙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的日期。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略)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略)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甲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甲乙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甲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乙方应按照甲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乙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若乙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9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人交付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略)日(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就乙方逾期交付部分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除外):
9.1.1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交付货物、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外,还应按照逾期货值的千分之五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至乙方交付完毕甲方要求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货物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部分合同总金额的(略)%);
9.1.2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外,还需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费用,并按照逾期交货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略)
9.2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参数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的,如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第三人主张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折价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损失。
乙方未采取或未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保证义务的,按照本款约定执行。
9.3因乙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产品瑕疵和缺陷)、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略)
9.4乙方存在上述第9.1-9.3款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有权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应损失;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损失范围按照本条第9.3款执行。乙方对上述违约情形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逾期未予回复,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9.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乙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9.6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同意,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权利救济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略)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略) 不可抗力
(略).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略).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略).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略)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略)通知与送达
(略).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略)日视为送达。
(略).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略).3 特别约定事项:(略)
(略).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略)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略).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邮箱:(略)
如致乙方:(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略) 争议解决
(略).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略).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略)保密
(略).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略).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略)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略)合同生效及其它
(略).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略).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略).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略).5合同签订地:(略)
(略).6附件:(略)
甲方:(略) 有限公司(盖章) | 乙方:(略) |
授权代表(签字):(略) | 授权代表(签字): |
开户行:(略) 南昌支行 | 开户行:(略) |
日期:(略) | 日期:(略) |
附件一 项目 设备采购廉 政 责 任 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略)
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律告知函
:
为加强我公司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公司名称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有效印章 | .png)
|
有效签字人 | |
签字人的权限 | 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略)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同相对方一经与我公司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略)年 月 日
附件三:(略)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并按该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你方预付款 (币种、金额、大写)。我行愿就保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声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未向你方退还预付款。
3.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六、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略))。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履约保函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六、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略))。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____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一、谈判报价函
谈判报价函
致:(略)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响应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开户银行:(略)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略)
本人XXX(姓名)系XXXXXXXXXXXXXXX(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XXXXXX (身份证号:(略)
委托权限为:(略)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受委托代理人:(略)
联系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三、保证金四、报价表
1、报价说明
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编制。
注:(略)
2、竞谈报价中应包含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无)。
2、报价汇总表 单位:(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 | / | / | |
1.1 | | 台 | | | | |
1.2 | | 套 | | | | |
1.3 | | 套 | | | | |
1.4 | | 套 | | | | |
1.5 | | 套 | | | | |
2 | 随机备品备件价格 | | / | / | 含总价内 | |
3 | 专用工器具价格 | | / | / | 含总价内 | |
4 | 售后服务费价格 | | / | / | 含总价内 | |
5 | 运输及保险费 | | / | / | 含总价内 | |
6 | 其他费用(若有) | | / | / | 含总价内 | |
| 总价(含税费) | | / | / | | 金额填入报价函中 |
| 税率((略)%) | | | | | |
注:(略)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最短货到现场时间: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制造厂 | 备注 |
单价 | 总价 |
1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2.3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 | | | | | | | |
N+1 | | | | | | | | |
N+1.1 | | | | | | | | |
N+1.2 | | | | | | | | |
N+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略)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略)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费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2 | 现场服务费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 | | | | | | | | |
3 | 培训费 | | | | | | | |
3.1 | | | | | | | | |
3.2 | | | | | | | | |
4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略)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 | | | |
2 | 保险费 | | | | | | |
3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2.7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五、装运方案
致:(略)
设备运输方案如下:
(由供应商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供应商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网址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实收资金 (万元) | | 成立年月 | |
年生产能力 | | 员工总数(人) | | 其中管理人员(人) | |
邮编 | | 企业电话 | | 传真 | |
主要人员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业务联系人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
主要服务范围 | |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 |
基本开户账户号 | | 开户银行 | |
类别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截至 |
营业执照号 |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
税务登记证 |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主项资质证书 | 1: | | | |
2: | |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 | |
2: | | | |
3: | | | |
信用证书 | 1: | | | |
2: | | | |
| | | | | | | |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类似业绩资料
备注:(略)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 期:(略)
八、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致:(略)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供应商特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成交;
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
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九、商务偏差表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注:(略)
十一、技术偏差表
供 应 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十二、响应文件说明书与技术资料
1、供应商应提供竞谈设备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的说明。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响应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3、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4、技术参数供应商请根据以下表格填写
表(略)-1 主要技术参数
表(略)-2其它清单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三、需外购的零部件或设备清单
序号 | 外购设备/部件 名称 | 性能参数 | 制造商 | 制造厂所在地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表格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
日 期:(略)
十四、附表
1、图纸交付进度表
图纸交付进度表
表(略)-1
序号 | 图 纸 名 称 | 交 付 时 间 | 数 量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2、设备交付进度表
设备交付进度表
表(略)-2
3、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人员表
表(略)-3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职 务、职 称 | 工日(人月) |
1 | | | | |
2 | | | | |
… | | | | |
| 总工日(人月) | | | |
第六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文件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