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略)D(略) | 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第一标段(包) | (略).(略) | (略).(略) | 是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略)
5.3、建设地点:(略)
5.4、标段划分:(略)
5.5、谈判范围:(略)
5.6、质量要求:(略)
5.7、工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8、其他要求:(略)
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略)年9月(略)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