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商丘市烟草公司梁园区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商丘市烟草公司梁园区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资金来源:(略)
1.4质量要求:(略)
1.5服务期限:(略)
1.6服务地点:(略)
1.7标段划分:(略)
1.8采购内容:(略)
1.9采购控制价:(略)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1.2供应商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略)年度供应商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书。);
2.1.4供应商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近(略) 年以来供应商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2.2信誉要求:
2.2.1供应商近三年( (略)年(略)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 (略)年(略)月 1 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2.2供应商近三年((略)年(略)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2.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其他要求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2.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略)
3、报名时间及文件领取
3.1时间:(略)
3.2方式:(略)
报名时需提供:(略)
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略)
3.3文件费:(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4.3开标时间:(略)
4.4开标地点:(略)
5、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本竞争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烟草公司内网》上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
附件:(略)
日期:(略)
附件:
书面承诺
1.我方近三年((略) 年(略) 月 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略) 年 (略)月 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略)年(略)月 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非联合体投标(适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7.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8.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9.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