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企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产业园区路5号1栋1楼(智汇城市)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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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记录:(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谈判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略)
2.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响应。获取采购文件后而不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启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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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