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利用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进行“骨伤科特色专科”建设县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我单位依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 (略)年辽宁省中医药强省建设建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设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骨伤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设备进行论证,需采购设备(略)项,其中骨伤科(略)台,预算为(略)万元。通过“骨伤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加强我县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形成一批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的中医特色专科群体,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宣传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知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切实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满足县域内百姓对中医药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略)-(略)-(略)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携带CA解密工具及笔记本电脑到开标现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本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不超过(略)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 5、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