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略)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http:(略)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
https:(略)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 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略)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