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拟对青川县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采购,诚邀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监理采购方式:(略)
(三)合同履行期限:(略)
(四)资金来源及金额:(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改造提升游客中心约(略)平方米。一是丰富景区木牍文化,对门头注入熊猫和木牍元素,打造具有文化标识度的景观立面,面积约(略)平方米。二是完善景区功能,设置沉浸式研学体验区,休闲接待区、特色文创展销区以及配备多功能会议厅,同时对医务室、监控室、母婴室等基础服务设施进行优化升级。三是增设特色业态,创新设置篮球主题展馆、VR沉浸式篮球体验区以及青川县英才文化长廊等。
三、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资格的人员。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略)
七、谈判文件组成
本公告第四款、第五款所列内容(格式自拟)以及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资料(如有)+报价表(格式自拟),胶装成册,密封递交并标注项目名称、时间、供应商名称。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青川县文化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评审,本次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自备二次报价表。
九、报价文件开启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青川县文化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启。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