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安庆一一六医院药食同源食品及相关产品供应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我院提供临床营养治疗及膳食支持所需的各类食品,同时满足院外患者对营养的需求,包括药食同源的食品、茶饮及其他经临床营养科认可的相关产品,并包含相应的配送(快递)、仓储管理及服务支持。医院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
(二)服务期限:(略)
(三)技术及服务要求
1. 产品质量保证:
1.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及注册/批准要求,渠道合法,票证齐全,可追溯。
1.2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需配合医院进行必要的质量抽检。
1.3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并留出合理的临床使用安全期。近效期产品需提前预警并配合退换货。
2. 供应与配送服务:
2.1根据医院订单,在规定时间内(如:(略)
2.2提供安全、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符合其特性要求(如常温、阴凉、冷藏等)。
2.3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体系,保证库存充足,不断货。协助医院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
3. 临床服务支持:
3.1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使用说明、营养配方特点及最新临床研究证据。
3.2配合临床营养科开展针对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营养知识培训或产品使用指导。
3.3指派专人(如临床营养代表)定期与临床营养科沟通,处理临床使用中的问题,收集反馈。
3.4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医院应急救治需要时,能启动应急供应保障预案。
4. 其他服务:
4.1建立畅通的订单处理、查询、退换货及投诉处理机制。
4.2配合医院财务及相关部门管理,按医院财务要求提供规范的结算票据和明细,收款账户需双方可监管,收银机器需配置(略)小时监控,所有收费行为需在监控下执行。
4.3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医院及患者信息秘密。
4.4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需要,供应商须负责相关产品定价,并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或备案。所有产品定价须经医院审核并确认方可进行销售。
5.违规处理:
5.1若有造假行为按当月销售额3-5倍罚款,并终止合作。
6.其他要求:
6.1医院相关部门参与管理,不定期对门店卫生、原材料、产品质量及服务进行监督质控检查。
6.2医院收取相应管理费用(不低于(略)%)。
6.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能耗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4供应商在中选后(略)日内向医院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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