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略)
2.8 7.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2)合同期满后,在新的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可按本合同条款继续提供服务,延期期限的费用按已签订的合同支付,直至新的合同签订完成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若上级单位收回采购权,本次采购结果自然终止。
2.9 报价有效期:(略)
2.(略)报价方式及有效报价: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最高限价(费率):(略)
(3)有限报价:(略)
2.(略) 结算方式:(略)
2.(略) 未在《控制单价清单》中约定的维修服务及零配件,在不高于本地区同类型企业的平均单价前提下,由双方进行议价,通过书面方式确认,并按照双方议价结果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专用资质:
1)供应商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要求为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2)必须承诺在湛江市徐闻县设有维修服务网点(已有经营场所的,提供经营场地证明材料,未有经营场所的,提供承诺书。相关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2)通用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单位诚信承诺书);
3)在地方政府、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及企业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提供单位诚信承诺书);
4)信用记录:(略)
5)若在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省公司、项目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为准)(提供单位诚信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6)若响应人(包括响应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响应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响应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广州市建筑集团、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提供单位诚信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
4.2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4.3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报价须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
六、响应文件递交报价文件递交
6.1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电子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略)
6.2 谈判会议开始时间:(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邮箱:(略)
注:(略)
7.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7.3 异议提出的时限
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提出的时限内先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由异议受理机构及采购人对异议进行答复和处理。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7.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7.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业务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业务监督部门为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略)
邮编编码:(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