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西电光电缆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第1包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宝光股份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西电光电缆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采购人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应商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包1(宝光股份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1(宝光股份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略)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备案)合格;
3.3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询价截止日)内,须具备为不少于(略)家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关键信息可脱敏)、中标通知书或客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内容及期限),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5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7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8供应商需签署并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都市之门C座9层评标六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西电集团制造与数字化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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