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苯酚精制树脂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江化工苯酚精制树脂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
1.5采购项目概况:(略)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略)
1.7采购方式:(略)
1.8采购预算:(略)
1.9付款方式:(略)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
2.2交货期:(略)
2.3交货地点:(略)
2.4 质量要求:(略)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略)
(1)业绩要求:(略)
(2)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略)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至响应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3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略)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略)年3月3日(略)时(略)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略)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略)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①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②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③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④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⑤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