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略)-(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公开谈判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略)-(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二次)”(采购编号:(略)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采购编号:(略)
3.项目概述:(略)
4.本项目总预算:(略)
5、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服务 期限 | 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 | 谈判 保证金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略)-(略)年度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 为南平市分公司本部(含寄递事业部)、各县(市、区)分公司管辖的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共计(略)辆(车损险只为车龄6年以内的车辆投保)及全市(略)辆电动三轮车车辆保险服务 | 3 年 | 0.(略) | (略)元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工程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项目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的法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6.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全省邮政类车辆保险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结果及二次采购实施相关事项要求的通知》(集中采购结果〔(略)〕(略)号)中的入围供应商,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已在一采审查合格,此次采购不再就资格项进行审核,需提供入围通知书;
6.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6.7.承诺与声明;
6.8.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6.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6.(略).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略)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获取文件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8、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时间:
(1)开标地点:(略)
(2)开标时间:(略)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项目经办人:(略)
购买公开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略) |
开户银行:(略) |
银行账号:(略)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略) 3、保证金到账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