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卷帘门及物防产品维保外包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卷帘门及物防产品维保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采购内容:
市区、三县及所有乡镇营业所的卷帘门、防盗门、地锁、电机的维修、保养、更换。全部物防产保质期外的维保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略)万元。
1、上门服务费最高限价:(略)
2、需要更换零部件(无上门费)采购限价单价见清单,但维修材料限价清单内未列明的维修材料,参考市场价并经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据实结算。
3、供应商就上述限价进行结算费率报价(结算费率不得高于(略)%)。中标结算单价为上述限价与结算费率之积。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费率(略)%,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略)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略)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九)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十)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注:(略)
六、样品的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1)领取方式1:(略)
(2)领取方式2:(略)
(3)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略)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项目名称 | |
2 | 供应商名称 | |
3 | 供应商联系人 | |
4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
7 | 纳税人识别号 | |
8 | 邮箱 | |
注: (1)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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