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5)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兵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略)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