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江苏省内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具备HW(略)((略)-(略)-(略))资源化或者综合利用资质;
3.谈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若谈判供应商不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需提供双方正在履行的或已完成的运输合同。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承诺函)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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