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件1: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 (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具有相关有效许可证明;报价人为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包含许可范围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及对应电梯类型(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 (2)该生产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略) 万元。 3. 报价人为材料经销售商的,应具备: (1)所经销产品为合格生产商生产。所经销的合格生产商应具备:(略) (2)具备相关电梯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电梯销售”、“电梯安装”、“电梯维修”或“机电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 (4)所经销的生产商应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需包含许可范围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及对应电梯类型(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电梯销售”、“电梯安装”、“电梯维修”或“机电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 包件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 (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具有相关有效许可证明;报价人为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营业执照范围含货物升降平台的制造和销售等相关内容; (2)该生产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略) 万元。 3. 报价人为材料经销售商的,应具备: (1)该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略) 万; (2)具有相关货物升降平台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货物升降平台的销售、安装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