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1人,且有近3个月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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