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梅州等六部雷达工程郑州一二次雷达工程外供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概况:(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工期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等六部雷达工程郑州一二次雷达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民航函〔(略)〕(略)号)及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中南局机场〔(略)〕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河南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外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概况:(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工期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略)
3.2 企业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备注:(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略)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或承诺书】。
3.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略)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本项目为工程招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的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默认的内容,本项目不适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项目异议受理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箱:(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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