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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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略)
阅读次数: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乡企局1#楼(略)单元5-7楼(原办公楼单元)转让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乡企局1#楼(略)单元5-7楼(原办公楼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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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略)]哈产交ZC(略) |
挂牌价格 |
(略).(略)万元 |
公告号 |
[(略)](略)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略)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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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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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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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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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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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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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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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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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转让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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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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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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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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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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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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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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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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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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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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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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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
0.1万元或0.1万元整数倍 |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建成年月
房产证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所在层数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请示报告(略)-(略)号、哈阿工信呈[(略)](略)号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交
易
条
件
信息公布公告期
不少于(略)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终止信息披露。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交易方式:(略)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以下简称“哈交所”)。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也由受让方承担)。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交所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略)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联系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意向受让方原联系地址为最后有效的送达地址。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交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本次转让的标的,具体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及其他事项详询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哈交所仅对以上信息进行披露,对此事项不做任何承诺。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哈尔滨金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哈金城评报字[(略)]4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无其它他项权利。
四、本次转让标的截至(略)年6月(略)日,共计欠缴取暖费本金、违约金合计金额(略).(略)元,(略)年6月(略)日至公告发布截止日期欠缴金额需详询转让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七、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相关附件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略)-(略)
企业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略)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都街乡企局1#楼(略)单元5-7楼(原办公楼单元)
(略)年
黑((略))哈尔滨阿城不动产权第(略)、(略)、(略)号
(略).(略)平方米
(略)年
(略)年
7层
5-7层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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