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intContent
大田县太华镇菖坑村、万湖村、玉井村、锦溪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太华镇菖坑村、万湖村、玉井村、锦溪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百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略)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场地平整,路面、砖(石)砌体拆除,绿地整理(回填土)等,大田县太华镇菖坑村、万湖村、玉井村、锦溪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略)元;
2.5.工期要求:(略)(略)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 月(略) 日至(略)年(略)月 (略)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地址:(略)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太华村(略)号
电话:(略)-(略)
联系人: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百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4-1号2楼
电话:(略)
联系人:叶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略)号
联系电话:(略)-(略)
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