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房屋折旧修缮改造相关费用:(略)
5、管理服务项目范围
医院将位于安阳市盘庚街(略)号院的营养餐厅管理服务项目交于投标人,由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专业化的餐饮管理服务。本项目地点位于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院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略)号),食堂面积约(略)平方米,职工人数约(略)人,院区在院病人日均约(略)人。
6、管理服务期限:(略)
7、管理服务项目方式
7.1医院为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描述的营养餐厅场地,由投标人自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7.2 投标人负责营养餐厅房屋的水、电接驳到位,能够满足开餐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略)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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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