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略)号楼1单元(略)室获取评审采购文件,并于(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JTZB-(略)-(略) |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职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略)
5.3合同履行期限:(略)
5.4服务地点:(略)
5.5服务质量要求:(略)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采购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和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和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