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方岗镇五号路南侧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0.(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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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供水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供水用地 |
(略)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宗地编号: |
((略))(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方岗镇五号路南侧、十三号路西侧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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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略).(略)≤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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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略)房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略))(略)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略))(略)号)和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许自规党((略))(略)号)文件规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相关部门列为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根据《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要求,本次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七)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活动具体工作由禹州市地产交易中心全权实施。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受禹州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禹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 电话:(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略)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