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张贺垒村旧厂房拆除清表项目 | (略).(略)元 | (略).(略)元 |
5、采购需求:(略)
5.1 采购范围:(略)
5.2 技术要求:(略)
5.3 质量要求:(略)
5.4实施地点:(略)
5.5工期:(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在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法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略)〕(略)号和安财购〔(略)〕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