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皂郊镇王家店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天水市秦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秦发改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略)2,新建0.6m高毛石挡墙(略)m,1.5m高毛石挡墙(略)m,2m高毛石挡墙(略)m,3m高毛石挡墙(略)m,危房拆除(略)m2,垃圾清理(略)m3;安装防护栏杆(略)m;雨水检查井(略)座,雨水口(略)座,给水阀门井6座,1×1m混凝土承重盖板(略)m;铺设聚乙烯钢带增强螺旋波纹雨水管共(略)m,其中DN(略)雨水管(略)m;DN(略)雨水管(略)m;DN(略)雨水管(略)m;铺设PE(略)钢丝网骨架管(DN(略))(略)m、PE(略)钢丝网骨架管(DN(略))(略)m;场地平整(略)m2、沙化场地(略)m2等。
3、计划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4、概算总投资:(略)
5、施工招标范围:(略)
6、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3.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4.1、?招标文件发售人:(略)
4.2、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略)
4.4、报名地点:(略)
4.5、投标截止时间:(略)
4.6、开标时间:(略)
4.7、开标地点:(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https:(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 ? ? ? ? ? ? ? ? ?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