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略)年一季度第二批矸石处理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略)年一季度第二批矸石处理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采购范围:(略)
4、报价方式:(略)
5、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中标方拉运矸石结算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对中标方上月提货数量进行核对汇总(并将每车的单据附后),经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办理结算手续,中标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人财务部门进行挂账,按采购方财务资金计划付款。
三、采购方式:(略)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略)
2、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资质:(略)
(2)应具有符合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标准治理的履约能力、交通运输能力、资金周转能力、场地储存能力等。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辆国Ⅴ排放标准的运输货车的行驶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名司机具备B2或以上驾驶证。
5、业绩
(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提供类似业绩至少1项,以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为准。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报名线下直接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七、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3、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谈判采购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5、谈判采购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的;
6、
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7、成交候选中标方恶意弃标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公司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中标方自接到中标通知后,(略)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单位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