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食堂(略)-(略)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略)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荷塘区税务局税务路办公区食堂、文化路办公区食堂和金钩山办公区食堂3个食堂提供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标包进行分包投标、分包评标、分包定标,最终每包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万元) |
包1 | (略) | 肉、蔬菜、水产品、蛋类、乳制品类等 | 详见采购文件 | 1年 | (略) |
包2 | (略) | 粮油、干货、腊制品、水果、调味品、饮料类等 | 详见采购文件 | 1年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如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为批发业中小企业,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2.响应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3.评标方法:(略)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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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