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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凯盛家居广场B302招租交易公告(七次)

2025-04-07 江苏-宿迁-宿豫区
所在地区: 江苏-宿迁-宿豫区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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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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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凯盛家居广场B(略)招租交易公告(七次)

(略)-(略)-(略) (略)-(略)-(略) (略):(略)我要打印】 【关闭

发布单位:(略)

项目名称

红星凯盛家居广场B(略)招租(七次)

项目编号

E(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略)

挂牌终止日期:(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延长挂牌期。

招租人基本情况

招租人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所在地:(略)

招租行为批准文件:(略)

招租人承诺:(略)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宿豫江山大道 (略) 号

参考面积

总建筑面积(略).(略)m2,土地面积(略).(略)m2

租赁期限

3年

其他说明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评估价

(略)元

评估机构

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恒)房估字((略)-(略))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宿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略)年(略)月5日

挂牌底价

(略)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价款支付方式

1. 首期租金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招租。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打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略)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人实地察看为准。招租人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人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招租人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承担。

7.标的的交付由双方共同推进。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成交后招租人将协助承租人办理出租标的资产移交,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承租人要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出租,在竞价成交后,招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6.其他招租条件详见《资产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略)

2.相关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协议招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3.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略)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略)

意向承租人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人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略)

(2)开户行:(略)

(3)账号:(略)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略)

3.3意向承租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略)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5)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承租人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人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招租人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招租人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人、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略)

2.竞价方式:(略)

增价幅度:(略)

自由竞价期:(略)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略)

3.成交方式:(略)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录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双方于确定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首期租金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双方于缴清总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租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唐先生(交易中心)(略)-(略)

陆先生(招租人) (略)-(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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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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