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承租方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在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 (四)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发放竞价文件: 时间:(略) 地址:(略) 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领取竞价文件时一并提交至(略)室,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 公告期满后,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略)年4月(略)日下午(略):(略)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中心与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承租底价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首次租金和押金。 2、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承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七、交易服务费:(略) 八、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