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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万通路水岸小镇D区50-1号商业房产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5NM1003105)

2025-04-11 内蒙古-呼和浩特-开发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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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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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万通路水岸小镇D区(略)-1号商业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略)FC(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万通路水岸小镇D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略).(略) 套内建筑面积(㎡) 以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 以勘验为准
权利性质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第1-2层/共(略)层
房屋户型 以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以勘验为准 装修情况 毛坯
抵押情况 以勘验为准 配备电梯 以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以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内蒙古誉佰家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位于呼和浩特市万通路水岸小镇D区(略)-1号商业房地产。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此标的权利人为转让方,成交后待标的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时,转让方协助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办理标的权属登记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具体情况请与转让方详细了解。

2、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与转让方了解权属登记等事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特别提示:(略)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自行留存音频、视频等勘验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为转让方认可的债权人的,价款可以债权进行抵顶)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最终受让方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办理标的权属登记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在交接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受让方声明:(略)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及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受让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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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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