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采购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实施地点:(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项目内容:(略)
(五)项目实施时间:(略)
二、具体要求
(一)服务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与执行经验,具备专业舞台技术及设备资源,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案例。
5.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教育机构或艺术团体,具备艺术培训相关经营范围。
(二)投标文件要求
1.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报价单(含明细)、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师资简历等;
2.具备专业的声乐教师团队,教师需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合唱团培训经验、提供过往类似项目案例。
(三)文件递交要求
1.服务商应在公告文件规定的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五指山市教育局;未按规定密封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材料。
2.服务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服务商印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签订合同
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三、用户需求
详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略)年五指山市童声合唱团培训内容一览表
五指山市教育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