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宜创路沥青面层碎石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面层碎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供货地点:(略)
2.3 计划供货期:(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6 招标范围:(略)1个标段,如下表:
标段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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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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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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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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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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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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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价(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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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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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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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面层碎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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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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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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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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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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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2.7报名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能力进行实地考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到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略)号路基分公司2楼合约部(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7.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机构:(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