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彩钢瓦屋顶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略)号,屋顶彩钢瓦老化、锈蚀、变形,防水层破损渗漏,排水系统堵塞积水,附属设施(如采光板、天沟)损坏,现对彩钢瓦屋顶进行修缮,涉及屋顶面积约(略)平方米,屋顶结构为轻钢结构框架+彩钢瓦,屋顶高度约(略)米。
建安费约(略)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对上述彩钢瓦屋顶进行修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彩钢瓦表面锈蚀打磨、屋顶彩钢瓦表面清洁、屋顶彩钢瓦防锈底漆及面漆涂装、屋顶彩钢瓦修补、漏水点防水补漏、疏通排水系统堵塞积水、清理现场及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略)
质量目标:(略)
安全目标:(略)
缺陷责任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略)
(2)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略)年1月至(略)年3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略)年4月(略)日,每日工作时间:(略)
(注:(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4 开标时间:(略)
5.5 开标地点:(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投标人若需进行现场考察,自行前往并自行负责住宿与安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略)
7. 其他
7.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单位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需求、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2本项目无图纸,各投标人必须仔细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报价,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4月(略)日
附件
彩钢瓦屋顶修缮工程招标文件.docx
申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