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南5-7号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略)年4月(略)日(星期二)上午9时(略)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略)
一、竞价方式:(略)
二、竞价地点:(略)
三、签到开始时间:(略)
四、竞价开始时间:(略)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租赁期限 | 参考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竞价幅度 | 是否有保留价 |
1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现门牌地址为:(略) | 5年 | (略).(略)平方米 | 商业 | (略)元/月 | (略)元 | (略)元/月 | 否 |
2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十三经济社(现门牌地址为:(略) | 5年 | (略).(略)平方米 | 住宅 | (略)元/月 | (略)元 | (略)元/月 | 否 |
备注: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表中租赁面积等数据是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摘录,仅供参考。 二、买受人自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后按照合同约定算租金。 三、买受人(即承租方)营业范围要求:(略) 四、租赁期内无免租期;租金无递增,按季度收取;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五、序号1-2物业有土地证[中府国用(东)字第(略)号],有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略)号、粤房字第(略)号]。 六、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略)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略)
(https:(略)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略)
(https:(略)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略)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略)
(https:(略)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或其他组织:(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略)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略)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略)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略)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略)
若有意向竞买人要求现场看样,拍卖人应协助委托人带领有意向竞买人进行现场看样。
2、拍卖标的内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家具、电器、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3、拍卖人应当告知承租方,委托人仅协助提供权属证书给买受人(即承租方)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件,承租方应当在承租前充分评估能否依法依约开办其经营项目,自行承担办理经营执照的义务。
4、买受人(即承租方)营业范围要求:(略)
5、租赁限期:(略)
6、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将物业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并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归租赁方(即委托人)所有。即承租方投资安装的消防设施、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面天花的装修,以及水、电设施等不动产无偿归租赁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应保留原状无偿归租赁方所有。
8、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并按照《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支付租金,由买受人按双方签订的《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的方式自行与委托人结算。
9、拍卖标的成交的,委托人于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拍卖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略)、委托人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具体事项详见《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
(略)、买受人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版式)和内容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不违反合同原意的前提下可增加或修改,对增加或修改部分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约定。
(略)、非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按约定移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略)、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并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且经委托人同意,按相关规定处理(按:(略)
(略)、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略)
2、竞买人保证金:(略)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交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等款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同时需向委托人缴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金按《中山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约定缴交。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额按成交总价的1%计算(即成交价*租赁期限*1%),每个标的拍卖佣金额最高不超过贰万元(¥(略))整;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略)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略)年4月(略)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略)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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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