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GGSTD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现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GGSTD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包含长江大道辅路、可成路、新华路、科创路、吴陵路、南官河西路、南官河东路、公园路、口泰路、鹏举路、将军路(老泗白路)、迎宾路(泗白路)(略)条道路。
(1)长江大道辅路:(略)
(2)可成路:(略)
(3)新华路:(略)
(4)科创路:(略)
(5)吴陵路:(略)
(6)南官河西路:(略)
(7)南官河东路:(略)
(8)公园路:(略)
(9)口泰路:(略)
((略))鹏举路:(略)
((略))老泗白路:(略)
((略))泗白路:(略)
工程批复概算(略).(略)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略).(略)万元。
2.2检测要求
检测单位在收到业主检测指令后,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内容组织检查活动。检测单位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并按照业主要求下发整改通知,现场检测结束一周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分表。
2.3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TZGGSTDL-JC标段。招标范围为:(略)
以上检测范围不包含:(略)
2.4试验检测服务期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类)(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6)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8)其他人员要求:(略)
(9)提供企业最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
((略))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8.其他
8.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进行评审的依据。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2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年5月7日9:(略)
注:(略)
(略)年4月(略)日
(略)H-1
E(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