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朱陈东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罗庄区朱陈东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内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监理服务期:(略)
2.5工程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本项目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专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4.2获取方式:(略)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LYZCJZ@(略).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及《关于继续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1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截止日期:(略)
递交方式:(略)
5.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须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4月(略)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