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区(略)亩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非化区(略)亩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非化区(略)亩场地平整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化工园区
2.1.2 建设规模:平整面积约(略)亩,总填方量约(略)立方米,总挖方量约(略)立方米,清表量约(略)立方米,清淤量约(略)立方米,建筑垃圾清运量约(略)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6万元
2.1.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7日,计划竣工日期:(略)6月(略)日
2.2 招标范围:非化区(略)亩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不限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或公路专业或水利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略)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4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略)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5.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工园区 1 号楼 (略) 开标室(仪征市万年南路 9 号)。
5.3投标文件提交:(略)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