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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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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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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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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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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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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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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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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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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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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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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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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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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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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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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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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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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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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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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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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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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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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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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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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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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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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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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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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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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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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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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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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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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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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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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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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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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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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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K取值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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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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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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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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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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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略)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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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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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评标基准价( (略)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略)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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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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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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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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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略)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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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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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获得过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态环境(或环保)相关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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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服务能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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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证书的,得2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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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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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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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理解((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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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情况的了解与熟悉程度,对本项目背景、目的、最终成果的理解程度以及对园区地理特征、产业布局、企业特点和分布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7-(略)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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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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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所相关联的经验积累、对本项目重难点的针对性解决措施。是否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对资料了解是否全面,是否提供相关内容分析,是否科学合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7-(略)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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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与进度保证措施((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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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计划及时间把握的可行性、合理性,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保障措施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全面性综合打分,对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可行等内容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7-(略)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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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验收与运维方案((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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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合规性,及相关管理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进行打分,对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完善、是否合理、是否可行等内容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打分区间7-(略)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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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与管理方案((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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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考虑全面,是否有完备科学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可实施性强且能有效保障项目安全实施的,现场应急及异常情况风险是否分析全面,应急处理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区间7-(略)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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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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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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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案例(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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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用电监控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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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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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具有生态环境(或环保)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生态环境(或环保)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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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或环保)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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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团队(项目组成员)((略).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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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高压电)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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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或环保)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事业单位颁发的废气(空气监测类或大气监测类)培训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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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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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或环保)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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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服务车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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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一辆日常巡查车辆(除摩托车以外的各类型机动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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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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