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简介:(略)
2.房屋房权证鲁((略))菏泽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办公。该房屋所有权人为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房屋无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3.租期4年,自(略)年5月1日起至(略)年4月(略)日止。
4.年租金1.(略)万元(含税),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以成交价为准。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三年,于每年4月(略)日前将下一年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6.出租期间,出租方有权出售房产并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权,但需提前(略)天通知承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在出租合同解除后将租赁物交付出租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和剩余未到期租金。出租方出售房产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
7.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原出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般应提前(略)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出租方应退还承租人租房押金、剩余未到期租金。
8.标的查看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