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8.投标函
9.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if !supportLists]1、[endif]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if !supportLists]2、[endif]为提升政府采购投标人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投标人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人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确定参加公开招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6、请投标人使用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参加开标,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需要同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7、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