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绿化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的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绿化项目已经宿豫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略)
2、招标范围:(略)
3、标段划分:(略)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略)
2、推荐品牌:(略)
三、招标文件
1、企业资格:(略)
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注:(略)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略)
(3)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各方主体的法定名称章名称(指的是各方主体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公章,非项目部章或工程部章)须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日期当日各方主体实际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一致;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注明的各方主体名称须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完工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各方主体的法定名称章名称相一致。
(4)若非单独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能体现该合同内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及金额(不少于(略)万元),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统一主体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略)
第二次付款:(略)
第三次付款:(略)
第四次付款:(略)
第五次付款:(略)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略)
招标代理邮箱:(略)
监管部门邮箱:(略)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