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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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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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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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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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预算金额(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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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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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新泰市、岱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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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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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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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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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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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高新区、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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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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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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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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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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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东平县、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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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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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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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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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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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项目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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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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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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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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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包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具备实验室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重点监测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时间:(略)
地点:(略)
注:(略)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略)分钟(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略)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