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公开招标][施工]第十二师(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第十二师(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师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师(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略)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2.4本次招标内容为(包含不限于):(略)
2.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天) |
E(略) | 第十二师(略)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 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和答疑澄清) | 施工 | (略)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4业绩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2)投标人须提供承诺:(略)
(3)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略)〕(略)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略)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