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码头工程试验检测项目(LJZXG-MT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 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备〔(略)〕9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码头工程试验检测项目LJZXG-MT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码头工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宿连航道西岸,(略)省道桥上游(略)m处。本次一期工程拟建设(略)个(略)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4个,件杂货泊位6个,散货泊位(略)个,泊位总长度(略)m,设计年通过能力(略)万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9万TEU。工程配套待泊泊位6个,泊位长度(略)m。同时配套建设堆场、库棚等相关辅助设施,其中堆场占地面积(略).(略)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JZXG-MTJC标段。招标范围:(略)
2.3 服务期
技术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略)
注:(略)
(2)业绩要求:(略)检测项目。
(3)信誉要求:(略)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略)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略)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为水运材料或水运结构与地基(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略)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略)万元的水运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和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3.7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检测实施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略) |
地 址:(略) | 地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E-mail:(略) |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略)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略) | |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略)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