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怀仁市(略)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潜在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投标人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4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期限已过,否则投标无效。
3.5企业近三年同类养护业绩一项(要求工程里程数达到(略)公里以上):(略)
项目经理近三年同类养护业绩一项(要求工程里程数达到(略)公里以上) :(略)
注:(略)
业绩证明材料:(略)
3.6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3.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证明。
3.8投标人具有(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