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本项目为“双盲”、“异地”、“分散”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向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展馆数字化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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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3号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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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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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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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霁光
| 联系人: |
段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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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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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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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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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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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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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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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