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拟处置已强制报废车辆(摩托车),公开竞价遴选一家强制报废车辆拆解报废企业,特制定本公开竞价方案。
一、公开竞价原则
本次公开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拟处置已强制报废车辆(摩托车)进行拆解报废遴选拆解报废企业,所涉及强制报废车辆为城区中队、孟石岭中队、民主中队、香河口中队和原蔡垭中队强制报废车辆(摩托车)共(略)辆。
三、竞价组织方、竞价方式、竞价人、竞价底价和竞价保证金
1.竞价组织方:(略)
2.竞价方式:(略)
3.竞价人:(略)
4.竞价底价:(略)
5.竞价保证金:(略)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立即返还。
四、公开竞价程序
1.公告:(略)
2.有意参加竞价者应仔细阅读公开竞价公告和本方案,有疑问可向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咨询。
3.有意参加竞价者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4.报名期间,拟参加竞价者应对竞价标的所涉及强制报废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存放于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暂扣车辆停放点)。
5.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各竞价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6.竞价方式为填写竞价单,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签订《成交确认书》。
7.公示本次公开竞价成交结果。
8.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竞价组织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
9.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与竞得人签订《车辆报废回收协议》及其附件。
(略).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与竞得人办理强制报废车辆移交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3.报名方法:(略)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价申请书。
(2)需提供资料:(略)
4.报名截止后,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价人,竞价组织方即组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价人,竞价组织方采取竞价底价确定竞得人;如无人参加竞价,竞价组织方将调整方案后再行组织竞价。
六、现场竞价
1.竞价时间及地点:(略)
2.参加现场竞价,竞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竞价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4.本次竞价以填写竞价单进行,每轮竞价为上一轮最高报价加竞价增幅标准或竞价增幅标准整数倍。竞价人一经报价便不可撤销,否则视为放弃竞价。竞价人首次出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竞价时,主持人有权对加价幅度标准作调整。
5.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即确认交易成功。
6.竞价成功后,由竞价组织方当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价组织方与竞得人各持一份。竞价结束后,竞价结果将公告三天。
七、合同签订、款项支付、标的物移交手续
1.合同签订与款项支付:(略)
收款人名称:(略)
开户行:(略)
收款账户:(略)
2.移交手续办理:(略)
3.报废车辆移交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依法对强制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回收处置、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提交拆解回收证明及注销资料,所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竞得人未按照本方案和《车辆报废回收协议》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本次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2.竞得人应对《公开竞价须知》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本次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4.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竞价组织方签订《车辆报废回收协议》及其附件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本次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竞价组织方解释。
联系人:(略)
岚皋县***交通管理大队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