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略)kV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现根据采购需求,发布本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我院将根据公告发布后的供应商报名情况安排项目采购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预算:(略)
4、院内采购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5、评审方法:(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资质要求
2.2.1 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
2.2.3 投标人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A类承包商登记建档。(投标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2.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诚信评价等级及状态以提交投标文件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2.5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2.5.1供应商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5.2供应商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2.5.3供应商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2.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略)
2、提交的文件:
①纸质采购文件(下载附件)资料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副本可以正本盖章后复印但需保证内容完全一致),相关文件A4纸张单或双面打印均可,并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完整,加盖骑缝公章或每页盖章,六份文件一起密封包装。
②Word和PDF格式的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使用光盘或U盘)1份,可与上述采购文件一起密封包装。
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于推荐资格外,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直至医院网站公开点名公告相关行为。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响应供应商可将U盘或光盘连同纸质的采购文件一并提交或邮寄至医院总务科,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成功则视为项目报名成功,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将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四、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略)
2、报名提交资料地址:(略)
五、项目内容相关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2、地址:(略)
3、联系电话:(略)
4、联系人:(略)
六、项目标书制作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2、地址:(略)
3、联系电话:(略)
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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