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码头施工监理项目(LJZXG-MTJL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备〔(略)〕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以宿交复【(略)】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宿迁市豫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迁港中心港区陆运河作业区陆集中心港一期码头工程位于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宿连航道西岸,(略)省道桥上游(略)m处。本次一期工程拟建设(略)个(略)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4个,件杂货泊位6个,散货泊位(略)个,泊位总长度(略)m,设计年通过能力(略)万吨,其中集装箱年通过能力9万TEU。工程配套待泊泊位6个,泊位长度(略)m。同时配套建设堆场、库棚等相关辅助设施,其中堆场占地面积(略).(略)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LJZXG-MTJL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略)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缺陷责任期满终止,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低于2亿元的港口工程或码头工程或港口堆场工程或泊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合同内容、工程建安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略)
(4)信誉要求:(略)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注:(略)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注:(略)
(5)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3.7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略)
3.8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略) |
地 址:(略) | 地址:(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电子邮箱:jstysq@(略).com |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略)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略) | |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略)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http:(略))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略)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略)号便民方舟2号楼(略)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年4月(略)日